各科室:
现将2017年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般为3年内从海外、省外来我院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学风严谨,勇于开拓,医德高尚;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临床医师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相当于教授级(发达国家可放宽到副教授级)职务;或现(曾)任国内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或取得国(境)外医师执照,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院工作;
4、原则上为“科教强卫工程”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台)、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重点专(学)科建设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5、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国际主要科技奖励、或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论文总影响因子在15分以上,或5分以上至少一篇。取得国(境)外医师执照的可适当放宽;
6、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掌握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临床技术且医学技术和学术主攻方向明确、依托单位培养措施可行,业务发展环境良好;
7、入选后能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外省引进人才需办理全职入编手续,海外引进人才每年在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
已入选“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江苏省双创人才引进计划” 不再列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选聘范围。不得与2017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三、申报材料
填写《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申报书》,将申报书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五份于6月23号报送至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
1、2017年度《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申报书》(见附件)。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提供检索证明),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联系人:张全,贺丽娟;联系电话:025-68135003
2017年5月29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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